摘要:*ST沐邦實控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ST沐邦公告,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其實際控制人廖志遠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
*ST沐邦實控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ST沐邦公告,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其實際控制人廖志遠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52025005號),證監會決定對廖志遠立案。
公告還表示,廖志遠及該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前,*ST沐邦則公告,該公司已經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52025003號)。
而從被調查原因來看,則與該公司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披露等違法行為有關。
就在發布上述公告的同日,該公司還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關于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遠和張忠安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湯曉春和劉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9號)。
就警示函來看,該公司存在四大主要問題,包括存在重大會計差錯、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年度報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錯誤。
進一步來看,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上,公司以預付設備款和工程款等方式,通過第三方向控股股東和其他關聯方提供資金,截至2025年6月末,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4,605.63萬元。
而在關聯方占用資金上,截至2025年6月末,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3,526.25萬元。
簡單匯總,截至2025年6月末,該公司合計被占用的資金余額超過8000萬元。
警示函表示,該公司未按規定披露上述與控股股東和其他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
警示函還表示,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廖志遠、財務總監湯曉春和董事會秘書劉毅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對公司以上違規行為負有責任。